介绍
关于上海银行(香港)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9日,总部设于上海。2016年11月16日,上海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码601229.SH)。
                            
                        
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上银香港”)于2013年由总行设立,作为首家境外全资子公司正式运营。上银香港主要提供贷款、存款及金融市场相关服务。
                            
                        
前言
作为《巴黎协议》缔约方之一,中国认真履行承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22年,国家提出倡导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已成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继2017年发布首份《香港气候行动计划2030+》后,香港特区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要求,于2021年10月发布了《香港气候行动计划2050》,提出更积极的减碳策略和中期目标,力求在2035年之前将香港的碳排放量较2005年减少50%。 在监管机构、政策制定者和市场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努力下,香港近年来逐步确立区域绿色金融中心地位,致力成为国际绿色金融中心。
                            
                        
香港绿色与可持续金融跨机构指导小组宣布,银行业必须在 2025 年之前按照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披露气候相关信息。上银香港深知气候变化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重大挑战,影响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多方面,并可能传导至金融机构,引发重大金融风险。 为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气候风险管理要求,丰富气候信息披露形式,上银香港参照金管局《监管政策手册》模块GS-1“气候风险管理”的要求,以及TCFD气候变化相关信息披露框架,从治理、战略、风险管理及指针和目标等方面,分析并披露上银香港在气候风险应对和绿色投资理念方面的实践。
                            
                        
上海银行(香港)的ESG策略
上银香港致力于发展可持续金融,作为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优先方向。 为此,上银香港秉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密切关注气候变化的影响,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配合总行应对气候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上银香港将气候因素纳入战略制定,并开展多项活动支持气候战略的实施。
                            
                        
我们积极支持总行和董事会的决策和战略部署。 我们秉承“支持客户向低碳经济转型”和“培育区域绿色金融能力”的定位,持续推动绿色可持续金融发展。
                            
                        
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关于气候风险管理的监管政策手册GS-1的要求,上银香港进行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以评估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对业务的潜在影响。上银香港将压力测试结果应用于贷款、投资及业务运营的决策中。
                            
                        
除已采纳气候风险管理政策并制定相关程序外,上银香港还致力于协助客户承诺并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UNSDGs),包括支持向低碳经济的有序转型,提供绿色和可持续的金融产品。
                            
                        
董事会对 ESG相关风险和机会的监督
为了监督及执行与可持续金融相关的治理流程,上银香港成立了ESG委员会。 该委员会向执行委员会报告,并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执行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上银香港在重大气候及可持续发展相关议题上的进展,以确保董事会充分了解可能对上银香港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并协助董事会就可持续发展及气候相关的机遇与风险作出决策。
管理层在评估和管理ESG相关风险和机会方面的作用
随着上银香港可持续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ESG委员会审查并考虑增加会议频率,以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ESG委员会负责:
(a) 审查、评估和批准:
 绿色和/或可持续金融产品结构、功能、产品条款和条件的设计,包括定价、借款人资格标准及任何重大变更。
 新产品结构及功能
(b) 监督上银香港有效实施可持续金融产品框架,包括对可持续贷款活动和绿色资产池的治理。
(c) 监督上银香港有效实施风险管理流程和控制措施,以减轻与绿色和/或可持续金融产品相关的风险,包括漂绿风险(Greenwashing风险); 并确保与银行业务战略保持一致。
(d) 报告及问题升级。
ESG对上银香港的相关风险、业务、战略和财务规划的实际和潜在影响
上银香港通过制定全面的运营和业务策略,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潜在风险,抓住低碳经济转型机遇,协助客户践行绿色低碳转型,创造银行可持续经营价值。
                            
                        
主要商机、产品和服务
                            
                        
1.丰富绿色金融产品
                            
                        
围绕市场低碳转型趋势和客户需求,丰富和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支持实体企业发展。
                            
                        
推动上银香港客户广泛参与绿色及可持续金融产品,支持其业务和运营向低碳未来转型。
                            
                        
包括但不仅限于:
 绿色存款
 可持续发展绩效挂钩贷款
 绿色贷款
2.推动绿色运营发展
                            
                        
 积极推行绿色办公、无纸化及电子化,在日常运营中实现节能、低碳及零碳
 提高员工节能环保意识,宣传绿色办公及低碳通勤理念
3.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承诺在具体项目中投入充足资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风险管理
1.1. 气候相关风险的识别及评估
从气候风险转移至传统风险类型
上银香港通过评估气候风险因素向传统风险类型的传导,理解气候风险的潜在影响。气候风险影响可根据传统风险类型及发展成熟度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以下表格示意气候风险对不同传统风险类型的传导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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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风险类型  | 
                                
                                  从气候风险转移至传统风险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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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风险  | 
                                
                                   气候风险可能降低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或债券发行人支付票息支付及本金的能力,并可能影响上银香港在违约情况下收回未偿还贷款或债券本金的能力。上银香港原本采用抵押品作为降低贷款信用风险的措施, 气候风险亦可能透过物理风险因素降低借款人所提供抵押品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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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风险  | 
                                
                                   当气候风险引致大幅、突发和负面的金融资产价格调整时,上银香港面临的市场风险将会增加。气候风险还可能导致资产之间的关联性失效或使其市场流动性产生变化,削弱风险管理中的相关假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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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性风险  | 
                                
                                   受气候风险因素影响,客户可能会提前提取存款及动用信用额度。因此,上银香港可能需要足够的资金来源,以确保能够履行因现金流出急剧增加而产生的所有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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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及法律合规风险  | 
                                
                                   在极端天气事件期间,上银香港的运营风险可能增加,业务连续性亦将面临挑战。 当上银香港处理易受气候因素影响的投资和业务时,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可能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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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誉风险  | 
                                
                                   声誉风险可能因市场或消费者情绪的变化而增加。消费者可能更偏好对气候或环境友好的产品、服务和商业活动。对气候问题的不作为可能会令市场及消费者对上银香港产生负面看法,进而影响上银香港维持或建立业务关系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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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风险  | 
                                
                                   若未能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有效应对和解决气候问题,上银香港可能会面临战略风险。当上银香港未能采纳气候或环境友好的解决方案及负责任的商业行为时,可能会失去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 
                              
                            
                            
                        
气候相关风险的识别及评估识别(投资组合和交易对手层面)
投资组合层面的气候风险评估
                            
                        
在投资组合层面,上银香港通过评估投资组合面临的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评估了气候风险对其贷款和债券投资组合以及子公司(上银国际)的债券投资组合的影响。
                            
                        
1) 转型风险
                            
                        
参考香港金管局气候风险压力测试(CRST)试点,上银香港重点评估了贷款组合、债券投资和上银国际债券投资的转型风险。为确定评估范围,上银香港将目前系统内的贷款客户和债券发行人的所属行业分类映射至高碳行业,即(一)能源;(二) 公用事业;(三) 金属及采矿;(四) 制造业;(五) 房地产开发;(六)建筑;(七)交通运输。在确定评估范围内的贷款客户和债券发行人后,基于重要性阈值和行业风险敞口金额,上银香港对重要性较低的行业(即风险敞口金额低于总投资组合的1%)进行行业层面的定性分析,同时对风险敞口较大的行业开产交易对手层面的详细量化分析。
                            
                        
2) 物理风险
                            
                        
与转型风险评估不同,物理风险源自于天气相关事件和气候模式的渐进变化,其影响在不同行业间差异较小。地理位置因此成为识别物理风险的重要因素。为确定物理风险评估范围,上银香港识别了所有与房地产相关的抵押贷款,并纳入交易对手层面评估,详情见下节内容。在确定了投资组合中受物理风险影响的抵押品地理位置后,上银香港在地理区域层面进行了详细的定量评估。
                            
                        
交易对手层面的气候风险评估
                            
                        
一旦确定了上银香港和上银国际贷款及债券组合的气候风险评估范围,便开展交易对手层面评估,以分析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的影响。
                            
                        
1) 转型风险
                            
                        
贷款组合
                            
                        
上银香港贷款组合的转型风险评估基于2025年、2030年和2035年三个时间点,以及两个央行绿色金融网络(NGFS)情景(无序情景和有序情景)进行。评估首先识别NGFS情景中的关键转型风险因素和情景维度,随后依据行业层面选定的风险传导路径开展全面的经济反应评估。上银香港通过每个选定高碳行业债务人财务报表中的四个类别(即收入、支出、资产和投资)来度量转型风险的潜在财务影响。
                            
                        
随后,上银香港将债务人在压力情景下的财务状况应用于现有的违约概率(PD)模型,评估转型风险对债务人还款能力的影响。基于违约概率的变化,进一步估算贷款组合层面的预期信用损失(ECL)的变化。
                            
                        
债券投资组合
                            
                        
对于上银香港和上银国际的债券组合,在气候风险情景下,假设利率和流动性环境保持不变,气候风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信用风险的增加上。因此,上银香港利用债券信用利差的变化来估计转型风险对债券公允价值的影响。
                            
                        
贷款组合中高碳行业的行业层级压力情景违约机率已被用于生成信用利差变化。行业层面压力情景违约机率相对变化的对数值被视为气候风险情景下债券信用利差的变化。随后,上银香港利用信用利差变化推导出压力市场价值,并评估转型风险对债券投资组合的影响。
                            
                        
2) 物理风险
                            
                        
上银香港评估贷款组合中个别客户所持有的的与房地产相关抵押品的风险敞口。抵押品的地理位置用于识别受物理风险影响较高的交易对手。
                            
                        
上银香港贷款组合的物理风险评估基于2025年、2030年和2050年三个时间点,以及两个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情景(RCP2.6和RCP8.5)进行。通过观察香港的气候事件及上银香港贷款组合中确定的房地产相关抵押品的关键地点,结合数据可用性,上银香港重点评估热带气旋和水灾造成的物理风险。
                            
                        
上银香港通过三个物理损失指标评估物理风险对房地产贷款抵押品价值的影响,分别为年度热带气旋预期损失率、年度洪水预期损失率、热带气旋与水灾综合预期损失率。年预期损失率通过年损失率与基准损失率的相对变化计算得出,相关数据来源包括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气候影响探索工具(CIE)及香港天文台(HKO)。
                            
                        
获得热带气旋和水灾的预计压力损失率后,上银香港通过计算压力情景下的抵押品价值来量化物理风险影响。随后,压力情景下的抵押品价值作为输入,用于计算压力情景下的违约损失率(LGD),并进一步用于估算银行贷款组合层面的预期信用损失(ECL)变化。
                            
                        
识别和评估运营层面的气候风险
除气候风险对上银香港贷款和债券投资组合的影响外,考虑到在极端天气事件期间上银香港物理资产可能受损、业务经营可能受到干扰,还评估了物理风险对业务连续性的影响。
                            
                        
然而,现时所有营运场所均不属于上银香港所拥有,且现有保险覆盖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此外,由于上银香港制定了有效的业务连续性计划(BCP),且大多数员工能够远程办公,极端天气事件可能导致的营业收入潜在损失较小。因此,假设气候相关因素对上银香港操作风险的影响不显著。
                            
                        
1.2. 管理气候相关风险的流程
为了全面管理气候风险,上银香港建立了气候风险管理框架,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缓释措施。风险识别与评估旨在收集气候相关数据和信息,了解上银香港潜在的气候风险,并对其面临的气候风险敞口进行定性及定量评估。监测旨在通过一系列气候相关风险指针,确保气候相关风险敞口符合上银香港的风险偏好。上银香港已制定气候风险的控制和缓释措施,以管理气候变化带来的相关风险敞口。
                            
                        
监测气候风险
为促进气候相关风险敞口的监测流程,上银香港定期依据一系列气候相关指针评估其投资组合及自身营运活动。气候风险影响指针清单由定性和定量指标组成,并按投资组合、交易对手和运营层级进行区分。对于投资组合和交易对手层面,上银香港分别制定了评估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的指标。
                            
                        
在投资组合层面,上银香港重点监控其贷款和债券投资组合,识别更易受转型风险影响的行业及投资组合中更易受物理风险影响的抵押品地理位置。除投资组合外,上银香港亦进一步设立了交易对手层面的指针,对贷款客户和债券发行人进行单独分析,以更精细地了解其风险敞口。此外,还进行运营层面的监控,以了解上银香港因极端天气事件而导致业务中断的物理风险敞口。
                            
                        
控制和缓释气候风险
根据总行政策与程序、气候风险管理策略及风险偏好,上银香港已制定了多项气候风险管理措施。上银香港通过行业层面、交易对手层面和运营层面的措施以缓释此类风险。
                            
                        
从行业角度看,上银香港加强了对风险敞口较大的高风险行业的监测,并采取加强数据与信息收集等交易对手层面措施来管理气候相关风险。除考虑采取措施缓释上银香港投资组合面临的气候风险外,上银香港还在其业务连续性计划(BCP)程序中纳入了与气候相关的考虑因素,以防止气候相关风险对其运营造成干扰。
                            
                        
1.3. 整体风险管理框架整合
上银香港已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制定气候风险管理流程,作为整体风险管理的重点举措之一。
                            
                        
针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业务风险,上银香港将气候变化及相关风险纳入现行风险管理框架,强化气候风险治理,全面识别气候变化带来的潜在风险与机遇。上银香港已将气候风险纳入三道防线,并从风险政策、风险偏好声明、业务政策等多个角度完善现行政策与程序,确保将气候相关因素纳入现有风险管理流程。
                            
                        
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为应对数据和信息挑战,上银香港制定了问卷调查,向客户收集气候相关数据和信息。 该问卷有助于上银香港加强与客户的沟通,更好地了解气候相关因素对客户业务的影响。它还使上银香港能够从客户处获得更多气候相关信息,从而采取适当的风险控制和缓释措施。例如,上银香港将能够识别交易对手是否将气候相关因素纳入其风险管理,以及交易对手是否有碳排放目标等。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与气候风险
(风险偏好量化指标)
 0%的贷款投向博彩,街头货币兑换店、武器制造或其他可能给银行带来声誉风险和环境风险(包括气候风险)的行业 ¹。
 100%必须符合总行关于气候相关风险的风险策略。
 在本报告年度,新的绿色 ² 资产加上新的绿色负债金额需大于0。
 在本报告年度,如果没有新的绿色资产和没有新的绿色负债,则总碳排放量不得超过上一年。
                        
                     
注:
1.行业分类是根据客户年收入主要部分的行业性质决定的。
2.绿色指的是由授权机构认证的“绿色分类或绿色标签”。
                         
                     
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框架(预期会有至少3个月的数据滞后*)
温室气体排放三大范畴
 范畴1: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所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范畴2:购买能源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范畴3:报告公司价值链中产生的所有其他间接排放量(不包括在范畴2中),包括上游和下游排放。
                         
                     
ESG 绩效表 (温室气体排放范畴1、范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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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名称  | 
                                
                                  2025年 02月  | 
                                
                                  2025年 03月  | 
                                  
                                  2025年 04月  | 
                                
                                 单位  | 
                            
|---|---|---|---|---|
| 
                                   自有车辆汽油消耗量(直接能源消耗情况)  | 
                                
                                   183.17  | 
                                
                                   193.66  | 
                                
                                   183.83  | 
                                
                                   升  | 
                            
| 
                                   外购电力消耗总量(间接能源消耗情况)  | 
                                
                                   18,079  | 
                                
                                   17,761  | 
                                
                                   18,255  | 
                                
                                   千瓦时  | 
                            
| 
                                   温室气体排放量(范畴1+范畴2)  | 
                                
                                   13.06  | 
                                
                                   12.86  | 
                                
                                   13.19  | 
                                
                                   吨二氧化碳当量  | 
                            
| 
                                   范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 
                                
                                   12.66  | 
                                
                                   12.43  | 
                                
                                   12.78  | 
                                
                                   吨二氧化碳当量  | 
                            
| 
                                   畴2(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 
                                
                                   0.41  | 
                                
                                   0.43  | 
                                
                                   0.41  | 
                                
                                   吨二氧化碳当量  | 
                            
| 
                                   人均温室气体排放量(范畴1+范畴2)  | 
                                
                                   0.15  | 
                                
                                   0.14  | 
                                
                                   0.15  | 
                                
                                   吨二氧化碳当量/人  | 
                            
 
建筑面积碳强度
| 
                                 指标名称  | 
                                
                                  2025年 02月  | 
                                
                                  2025年 03月  | 
                                  
                                  2025年 04月  | 
                                
                                 单位  | 
                            
|---|---|---|---|---|
| 
                                   碳排放量  | 
                                
                                   13.06  | 
                                
                                   12.86  | 
                                
                                   13.19  | 
                                
                                   吨二氧化碳当量  | 
                            
| 
                                   单位建筑面积排放量  | 
                                
                                   9.95  | 
                                
                                   9.80  | 
                                
                                   10.04  | 
                                
                                   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  | 
                            
 
ESG 绩效表 (温室气体排放范畴3,部分数据筹备中)
 
废弃物管理
| 
                                 指标名称  | 
                                
                                  2025年 02月  | 
                                
                                  2025年 03月  | 
                                  
                                  2025年 04月  | 
                                
                                 单位  | 
                            
|---|---|---|---|---|
| 
                                   有害垃圾(电池、灯管、打印耗材)  | 
                                
                                   17.94  | 
                                
                                   14.06  | 
                                
                                   7.10  | 
                                
                                   千克  | 
                            
| 
                                   有害垃圾产生的碳排放总量  | 
                                
                                   0.08  | 
                                
                                   0.07  | 
                                
                                   0.03  | 
                                
                                   吨二氧化碳当量  | 
                            
 
水资源管理
| 
                                 指标名称  | 
                                
                                  2025年 02月  | 
                                
                                  2025年 03月  | 
                                  
                                  2025年 04月  | 
                                
                                 单位  | 
                            
|---|---|---|---|---|
| 
                                   总耗水量  | 
                                
                                   2.32  | 
                                
                                   3.74  | 
                                
                                   3.49  | 
                                
                                   立方米  | 
                            
| 
                                   人均耗水量  | 
                                
                                   0.03  | 
                                
                                   0.04  | 
                                
                                   0.04  | 
                                
                                   立方米/人  | 
                            
| 
                                   耗水产生的碳排放总量  | 
                                
                                   0.0005  | 
                                
                                   0.0008  | 
                                
                                   0.0007  | 
                                
                                   吨二氧化碳当量  | 
                            
 
纸张管理
| 
                                 指标名称  | 
                                
                                  2025年 02月  | 
                                
                                  2025年 03月  | 
                                  
                                  2025年 04月  | 
                                
                                 单位  | 
                            
|---|---|---|---|---|
| 
                                   办公室纸消耗量  | 
                                
                                   79.45  | 
                                
                                   77.88  | 
                                
                                   29.72  | 
                                
                                   千克  | 
                            
| 
                                   用纸产生的碳排放总量  | 
                                
                                   0.14  | 
                                
                                   0.14  | 
                                
                                   0.05  | 
                                
                                   吨二氧化碳当量  | 
                            
 
| 
                                 风险偏好量化 指标名称  | 
                                
                                  量化指标说明  | 
                                
                                  目标值  | 
                                
                                  2024年 06月  | 
                                
                                  2024年 09月  | 
                                
                                  2024年 12月  | 
                                 
                                  2025年 03月  | 
                                
                                  2025年 06月  | 
                            
|---|---|---|---|---|---|---|---|
| 
                                   声誉风险和环境风险  | 
                                
                                   0%的贷款投向博彩,街头货币兑换店、武器制造或其他可能给银行带来声誉风险和环境风险(包括气候风险)的行业  | 
                                
                                   =0%  | 
                                
                                   0% (符合)  | 
                                
                                   0% (符合)  | 
                                  
                                   0% (符合)  | 
                                  
                                   0% (符合)  | 
                                  
                                   0% (符合)  | 
                            
| 
                                   对齐总行指标  | 
                                
                                   100%的揭露必须符合总行关于气候相关风险的风险策略  | 
                                
                                   =100%  | 
                                
                                   100% (符合)  | 
                                
                                   100% (符合)  | 
                                  
                                   100% (符合)  | 
                                  
                                   100% (符合)  | 
                                  
                                   100% (符合)  | 
                            
| 
                                   绿色资产负债指标  | 
                                
                                   在本报告年度,新的绿色资产加上新的绿色负债金额需大于0  | 
                                
                                   >0  | 
                                
                                   >0 (符合)  | 
                                
                                   >0 (符合)  | 
                                  
                                   >0 (符合)  | 
                                  
                                   >0 (符合)  | 
                                  
                                   >0 (符合)  | 
                            
| 
                                   碳排放量指标  | 
                                
                                   在本报告年度,如果没有新的绿色资产和没有新的绿色负债,则总碳排放量不得超过上一年  | 
                                
                                   不得超过上一年(如没有新的绿色资产和没有新的绿色负债)  | 
                                
                                   不超过上一年 (符合)  | 
                                
                                   不超过上一年 (符合)  | 
                                  
                                   不超过上一年 (符合)  | 
                                  
                                   不超过上一年 (符合)  | 
                                  
                                   不超过上一年 (符合)  | 
                            
 
